加州在1986年投票通过65号提案,规定(1)加州州政府必须维持和更新已知具有致癌性或生殖毒性的化学品清单(即毒物清单),(2)任何企业的产品如含有任何一项毒物清单上的化学品,就必须在其产品上做如是的标识(例如“可能致癌”)。65提案是什么?    “加州65号提案(以下简称加州65,Prop.65)”全称是“1986年饮用水安全和毒性物质执行法”,隶属于加州实施的“健康与安全法典(Health and Safety Code,简称HSC)”,目的是通过对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管控,达到保护水资源和人身健康的目的。    加州65共有十几条条款,其核心条款是:1)禁止因产品含有州政府明文规定的已知会致癌、致畸和影响生殖系统物质(简称“三致”物质)而污染饮用水资源;2)在人们接触到该产品之前必须获得明确、清晰的警示;3)州政府必须提供一份“三致”物质的清单。这一清单会不定时更新,至今已涵盖约900多种物质。  只要产品中含有清单中的物质,又没有给予明确、清晰的警示,如果企业雇员数超过10人,就构成违法。一旦发现,就会被起诉,如果企业不能证明与致癌无关,通常都会输掉诉讼。
  含有65提案中的物质,就说明产品有害吗?  其实,即使产品中含有65号提案中的物质,也并不代表这种产品不合格或者有安全问题。
加州65提案官网的问答    在加州65提案官网问答中,它明确的回答:65号提案提示的物质并不代表这个产品是不符合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意思其实就是说,它只是提示你含有这种物质,但并不代表这种产品有害。从中获数百万      目前这份毒物清单上共列举了将近1000个化学品,而这当然就带给Metzger Law Group无限商机。     任何企业只要一被它告,就必须证明其产品不含有清单上的某一化学品(或该化学品不具毒性或致癌性)。例如,咖啡业者就必须证明咖啡所含的微量Acrylamide(丙烯酰胺)不会致癌。     企业如想得到这样的证明,就必须做临床试验,而临床试验不但花费庞大(数千万,甚至数亿美金),而且也无法保证就会取得毫无争议的证据。    所以,被告企业最后都是被迫庭外和解,同意在产品上做有毒性或致癌性的标识。
    那,Metzger Law Group得到什么呢?    根据Bloomberg网站报道 ,65号提案所引发的诉讼,光是去年一年就有760个庭外和解的案例,而被告企业共付出三千万美金的和解费,而其中的72%是付给律师的。Metzger Law Group将从这个咖啡案子获得数百万美金。  所以,您现在知道,咖啡致癌的幕后推手是谁了吧。
  致癌物到底应该怎么看待?    - 首先应该看定性的结果,也就是它是否真的会导致癌症。  
 
- 接下来应该看,这个致癌物的量到底有多少,有没有限量标准等参考值,致癌概率需不需要担心。  
 
- 然后应该看看主要矛盾在哪,因为你可能希望控制这种致癌物的摄入量。    你明知道抽烟可以导致肺癌,但你无法回答,每天抽多少烟会得肺癌,抽多久会得癌。    你明知道喝酒可以导致肝癌,但你无法给出一个精确的量,每天喝多少会肝癌,喝多久会得癌。    有的人抽烟喝酒一辈子都没得癌症,有的人从不抽烟喝酒也会肺癌、肝癌。通过统计分析,能看到抽烟和肺癌非常明确的关联性,因此科学的解释就是,抽烟可以增加肺癌概率。    说到底,癌症就是个概率,更直接一点说就是有运气成分。最后,  “咖啡致癌”真的属于恐吓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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